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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推动“跨境理财通”成功扩容
2024-11-01 21:26  浏览:810

本报记者 吴晓璐

为有效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支持大湾区建设,促进内地与港澳经济融合发展,在证监会机构司的统筹指导下,广东证监局会同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经过为期一年的努力,顺利完成《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修订,并于1月24日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跨境理财通”业务自2021年试点以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水平,满足了粤港澳大湾区居民的跨境投资需求,实现个人资产配置多元化和跨境投资便利化。但随着投资端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多元发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运行还有一定优化的空间。

2023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证监会党委促进投融资平衡决策部署,广东证监局会同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入调研证券、基金、银行机构,组织辖区广发证券、万联证券、中信证券华南、易方达基金、盈米基金和银行机构召开业务促进座谈会,开展业务可行性分析,了解市场主体对扩大参与试点机构范围、产品范围和额度等需求,并支持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提请启动修订工作。

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与证监会就《实施细则》主要修订内容以及通过大湾区各自分支机构具体履行规则修订发布程序达成共识。期间,广东证监局在证监会机构司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修订工作,通过请示沟通、交流研讨等方式反复推敲文件内容,认真研提修改建议,充分吸收公众意见,推动《实施细则》修改完善。

此次修订工作通过优化试点机制安排,在促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同时,进一步释放试点政策红利,便利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有利于持续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是“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项有力举措。

一是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R1至R3”扩大为“R1至R4”风险等级(不含商品期货基金),更好满足大湾区居民多样化投资需求。

二是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调整“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条件,新增内地投资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的可选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

三是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将个人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

四是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细化明确境内销售机构、境内合作机构展业行为规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实施细则》的修订,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更加便利,参与渠道更加多元,可购买的理财产品更加丰富。

广东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贯彻落实证监会党委工作决策部署,以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为基础,以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为重点,以培育一流投资机构为抓手,狠抓广州投顾业态建设,全面推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促进辖区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居民财富的良性循环,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 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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