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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加大证券违法行为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 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2024-12-21 11:41  浏览:500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针对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别就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一事,投资者服务中心12月20日表示,密切关注美尚生态案、金通灵案诉讼进展,将依法分别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指出,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12月16日,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东兴证券分别公告收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就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王迎燕、徐晶、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东兴证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钱仁勇、吴运娣、季斌、周芳蓉、惠峰、龙俊、石成华、江仁利、陈晓龙、俞啸军、许中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并确定权利人范围。

同日,金通灵、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分别公告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就10名投资者共同起诉金通灵、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范荣、胡志刚、华西证券、刘静芳、张然、郑义、陈庆龄、光大证券、周平、王世伟、国海证券、林举、唐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并确定权利人范围。

投资者服务中心表示,将密切关注两案诉讼进展。如深圳中院、南京中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后,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证监会予以支持。

上述部门负责人指出,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法律职能。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及时关注跟进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证监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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