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毛艺融
近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江退”)、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退”)等两家退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两家公司及董监高等有关责任人员将合计被处以6995万元罚款,7名主要责任人员还将被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两家公司在退市后被严惩,再次为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任何恶性违规绝不会因为退市而消除,立体追责将紧步跟进。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表示,对退市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一追到底”,依法从严惩处相关责任人员,决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
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后,主体依然存在,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退市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因退市而改变,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涉及退市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对退市过程中的市场操纵、财务造假等行为依法严惩,并多渠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妄图通过退市“金蝉脱壳”规避责罚已无可能。
财务造假“零容忍”
坚决打击不手软
2023年11月24日,左江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月29日,证监会的通报显示,已初步查明左江退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2024年12月23日,左江退披露了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情况。公告显示,左江退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75万元至500万元不等,并拟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新证券法颁布以来,罚款上限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明显提高,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不断加强。尽管左江退已被终止上市并摘牌,但监管部门依然坚持一查到底的态度,持续推进调查核实程序,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交易所也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从严惩处财务造假行为。
从严从重顶格处罚“首恶”
“零容忍”立体执法强震慑
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的重要保障。
三盛退披露的公告显示,三盛退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等多项违规行为。
北京证监局拟对三盛退实际控制人曾赳雄开出1500万元的顶格罚单,并实施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林荣滨、戴德斌、唐自然、周俊等四人分别处以30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罚款。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重大案件的从重处罚,彰显了监管机构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以及“追首恶”的决心,退市后监管的追责力度让违法违规者有痛感、知戒惧的同时,也织牢织密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网”。资本市场的精准化、立体化追责正在发挥更大的威慑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投资环境。
记者注意到,证券法修订后,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上市公司违法成本大幅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财务造假顽疾,证监会加快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查办相关案件658件,罚没款金额11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特别是严肃查处了恒大地产、中核钛白等一些重要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行政处罚并非终点
违法退市公司将面临立体化追责
行政处罚是立体化追责的一环,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也是立体化追责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
对于退市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的,将面临投资者发起的民事追偿诉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责任主体还可能被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股东提起代位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
近日,退市公司*ST美尚公告称12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随着更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加入,预计诉讼金额将继续增加,投服中心也表示将依法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深交所曾就*ST美尚2020年年报发出问询函,问询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披露是否完整、子公司金点园林业绩真实性、应收账款真实性及可收回性等,质疑公司以前年度业绩真实性、减值计提合理性。后*ST美尚因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处罚,并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如今*ST美尚还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面临民事赔偿。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措施进一步凸显了监管层对于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有助于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编辑 张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