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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投资+软建设” 六部门部署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
2025-04-10 09:46  浏览:107

本报记者 杜雨萌

为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自今年1月份《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体育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紧扣《指导意见》关于“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目标,细化了有关建设任务、建设程序、建设条件和工作要求。

“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是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国际知名的户外运动目的地。”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有关负责人在谈及“推动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应注意什么”时表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托户外运动优质资源和优势项目开展建设,积极推动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应准确把握“四个注重”:一是注重自然资源的高质量转化。二是注重运动项目的合理确定。三是注重配套设施的完善。四是注重后期管理运营。

为此,《通知》的总体思路是,有积极性的地级市(州、盟)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作为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主体,根据本地户外运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研究编制建设方案,由省级层面确定推荐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部门联合评议,并根据《指导意见》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以“硬投资+软建设”的方式,汇聚各方合力,推动目的地建设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应具备资源禀赋基础良好、建设思路清晰、发展空间广阔、地方财政状况稳定等四个方面的主要条件,并按照地市谋划、省内推荐、国家复核、建设实施、政策支持、总结推广六个步骤开展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省级发展改革、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筛选和推荐工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在今年7月15日前择优推荐,原则上不超过4个地区。有关地方可以做好相关项目的谋划和储备,用好体彩公益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企业投资、银行贷款等多种资金渠道,合力支持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国家体育总局将完善户外运动标准体系,编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项目建设指南,并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户外运动公益项目。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依法依规优化环评、林地草地占用、涉河湖等审批流程。

(编辑 郭之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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